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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河北省普通高职单招考试二类联考工作实施方案

2021/03/07 16:28:09
七、评卷
1.评卷方式:选拔政治可靠、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的专业教师和文化课教师组成评卷组,抽签指定评卷人员,按照评分规则,采取网上阅卷方式评阅、登统成绩。
2.评卷标准:制定科学合理的评判标准及评分细则,确保考试评判工作公平公正。

八、成绩复核
考生可于2021年4月15日9时登录“单招平台”查询考试成绩。如考生对成绩有异议,请在4月16日9时前向河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提出成绩复核申请,具体复核办法将在交院官网公示。 九、违规处理
高职单招是全国高考的重要组成部分,对考生作弊等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33号令)执行。并将处理材料报省教育考试院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对高职单招期间违规的工作人员,由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36号令)处理。如发生考场管理混乱、有组织作弊等重大违纪舞弊行为,除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外,相关责任人涉嫌触犯刑法等法律法规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志愿填报
高职单招志愿填报均在单招平台上完成,设一、二志愿,均实行平行志愿填报,二志愿采取缺额征集方式。考生不允许跨考试类填报志愿。
每个志愿最 多从考试二类中选择5所院校,每所院校最 多填报6个专业,服从专业调剂的须勾选服从专业调剂项。
一志愿填报时间:2021年4月16日9时至18日17时
二志愿征集时间:2021年4月22日14时至23日12时
考生应认真阅读我省2021年高职单招报考须知、考试二类联考工作实施方案和各院校的招生简章,根据考生本人意愿按要求填报志愿,未通过单招平台填报的志愿无效。

十一、录取安排
高职单招录取遵循“学校负责,省招办监督”的原则。2021年4月10日前,单招院校完成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信息上传工作。
平行志愿投档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即先将排序成绩高的考生档案,按该生院校志愿顺序,投到顺序较前的一所学校。
投档成绩排序规则:按考生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同分考生依次比对“数学、语文、专业基础(英语)、职业适应性测试”单科成绩,仍相同职业适应性测试中“综合素质”成绩高者排序在前。
缺考考生的处理:缺考科目按零分处理。单科缺考能否被高校录取由单招院校决定。
投档后,各单招院校根据向社会公布的录取规则,完成录取和备案工作。
4月22日14时,考生登录单招平台查询一志愿录取结果。4月25日9时,考生查询二志愿录取结果。
录取结束后,单招院校根据新生录取名册,及时向考生寄递由校长签发的《录取通知书》。已被单招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和对口招生考试及录取。

十二、其他工作要求
1.实施高考“阳光工程”。在单招考试工作中,严格执行教育部“30个不得”招生工作禁令,落实招生信息“十公开”和《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的规定。
2.参加命题工作的人员不得公开其命题人员或其他命题人员的身份,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有关命题工作的文件、内容或情况。凡违反者,取消其命题人员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评卷人员不得将答卷、评卷及统分的文件、资料等带出工作场所,评卷情况不得泄露,不得私自拆看密封答卷册,不得涂改考生答卷及成绩。凡违反者,取消其评卷人员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4.纪检全程参与高职单招整个链条的监督检查工作,保证考试二类单招考试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透明。
十三、联系方式
1.河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石家庄市珠江大道219号
咨询电话:0311-85835666 85835777
咨询QQ群:16003190 举报电话:0311-85835027
学院官网:www.hejtxy.edu.cn

2.河北轨道运输职业技术学院:石家庄市宁安路189号
咨询电话:0311-87088807 0311-87817776

3.河北商贸学校:石家庄市湘江道58号
咨询电话:0311-66570131

4.沧州师范学院:沧州市运河区青海南大道16号
咨询电话:0317—5667941

5.唐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曹妃甸新城渤海大道25号
咨询电话:0315-7772978 0315-8832068

6.河北建材职业技术学院:秦皇岛市海港区文育路8号
咨询电话:0335-8054040 0335-8070026

7.邢台技师学院:河北省邢台市信都区钢铁北路850号

咨询电话:0319-3169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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