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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河北省普通高职单招考试二类联考工作实施方案

2021/03/07 16:28:09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冀教学[2020]20号)文件精神和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及录取有关工作的通知》(冀教考普[2020]40号)具体要求,结合《2021年河北省高职单招报考须知》,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一)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文件精神,以组织参加单独考试招生工作为契机,探索多元化选拔方式。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考试顺利完成。
(三)推进素质教育,在考试内容和评分标准上突出对考生各方面素质的评价,选拔综合素质高、具有创新精神和专业潜质的人才。
(四)做好联防联控,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贯彻执行,维护考生及考务工作人员的健康安全。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经上级主管部门和单招院校推选,2021年河北省高职单招“考试二类”联考工作由河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牵头设置考点,联合相关单招院校组织考试,实施本考试类的命题、制卷、组考、试卷评阅、成绩登统、违纪作弊认定、成绩公布及复核、成绩报送和投档录取组织等工作,考生成绩供考试二类所有单招院校使用。

(一)成立2021年河北省高职单招考试二类联考工作领导小组,由全省相关院校组成,负责全部领导、部署和实施考试二类联考相关工作。领导小组设组长1名,常务副组长1名,副组长6名,纪检组长1人。组长、常务副组长分别由河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院长、主管招生副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各考点院校沧州师范学院、唐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河北建材职业技术学院、河北轨道运输职业技术学院和河北商贸学校、邢台技师学院院(校)长担任,纪检组长由河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纪委书记担任。重大事项由领导小组全体成员议决,一般性事务由组长和副组长商定。

(二)单招办公室及各小组职责
2021年河北省高职单招考试二类联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单招办公室,单招办公室设在河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主任由河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主管副院长担任,副主任由各考点负责招生工作的副院长担任。负责考试二类联考各项工作的协调、组织和实施。单招办公室下设考务组织实施组、命题阅卷组、纪检监察组、防疫保障组、后勤保障组、安全保卫组、信息管理组。副组长单位作为考试二类考点责任院校,落实好本考点的考务实施,主动协调、积极争取当地教育、卫生、公安等有关部门的支持,并负责按照考试要求和防控要求,制定本考点组考方案和疫情防控方案,并于3月10日前将各考点详细情况报单招办公室。各考点设相应的考务组织实施组、纪检监察组、防疫保障组、后勤保障组、安全保卫组,具体负责实施考试考务工作。

三、考点要求
各考点应考虑本地区疫情防控需要,各项条件应满足疫情防控要求。每考场人数不超过30人,备用和隔离考场各3个。低风险地区考场内考生座位横、纵向间距80厘米以上,非低风险地区考场内考生座位前后左右保持大于1米间距。考务工作人员要从本校的正式在编在岗的教师骨干中选聘,严格落实回避制度。对所有考务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卫生防疫知识和安全保密培训,并签订责任书,未参加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不得上岗。
考点考场原则上应为标准化考场,必须保持考试全程视频录像并能够保存,配有合格的试卷保密室。考场必须安排在能够封闭的独立空间。每个考场应设有屏蔽仪、无声时钟、指纹仪或身份证识别仪,考点应有视频监控室,并应能够储存考场视频监控信息。

四、报考
1.报考条件: 已通过2021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且符合所报考院校招生条件的考生。
2.报考类别:按照我省《2021年高职单招报考须知》,考生(含免试生)3月11日9时至3月14日17时登录“河北省高职单招服务平台”(网址:http://hebgzdz.sjziei.com,以下简称“单招平台”)选择“考试二类(交通运输、能源动力与材料等所涉及专业)”,进行报考。
3.缴费方式:系统自动跳转到缴费界面后,请按提示选择微信或支付宝最便捷的一种方式缴纳考试费(40元/科),缴费方式一经选定,无法返回修改考试类。未按要求缴费者,系统将视为自动放弃高职单招报考资格,缴费成功但不参加考试的不退费。
4.打印准考证: 4月7日9时至4月10日17时,登录单招平台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请认真阅读准考证注意事项,按要求和时间持有效期内的身份证、身体健康状况申报表等有效证件和所需考试用品按时到达指定地点进行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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