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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河北省普通高职单招考试十类和高职单招对口电子电工类、高职单招对口计算机类联考工作实施方案

2021/03/07 14:44:03

六、命题、考试与评卷
(一)命题

    1.命题组成员:由相关专家联合组成命题组。采取封闭式命题,试卷的印刷、运输、封存、保密等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执行。

    2.命题依据:文化素质考试(语文、数学)和职业技能考试中的专业基础考试(英语)命题内容主要依据牵头院校制定的2021年河北省高职单招考试十类和高职单招对口电子电工类、对口计算机类联考考试大纲命题。职业技能考试中的职业适应性测试命题内容主要依据电子信息类的专业培养目标、职业能力、职业素养等要求命题。(详见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

(二)考试

    1.考试时间:2021年4月10日,其中文化素质考试(语文)时间为2021年4月10日上午9:00-10:00,文化素质考试(数学)时间为2021年4月10日上午10:30-11:30,专业基础考试(英语)时间为2021年4月10日下午14:00-14:45,职业适应性测试时间:2021年4月10日下午15:15-16:45。

    具体考试的时间、地点和考场详见准考证。

    考试科目为四科。考试形式为笔试。文化素质考试(语文)时长为60分钟,文化素质考试(数学)时长为60分钟,专业基础考试(英语)时长为45分钟,职业适应性测试时长为90分钟。

各科目考试时间详见下表

考试时间

科  目

备  注

4月10日上午(9:00-10:00)

文化素质考试(语文)

使用学考成绩折算替代的考生除外

4月10日上午(10:30-11:30)

文化素质考试(数学)

使用学考成绩折算替代的考生除外

4月10日下午(14:00-14:45)

专业基础考试(英语)

使用学考成绩及使用对口专业考试成绩折算替代的考生除外

4月10日下午(15:15-16:45)

职业适应性测试

使用对口专业考试成绩折算替代的考生除外

 

2.考试内容

    考核内容分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考试。

(1)文化素质考试

    考试科目为语文和数学,每科150分,满分300分。

a.报考统考计划的考生

    文化成绩使用学考成绩,学考科目分别为语文和数学,成绩采用两科学考成绩分别对应的分值进行折算替代。

    对应分值折算如下:A--130分;B--110分;C--90分;D--70分;E--50分。

    没有学考成绩的考生,须参加高职单招牵头院校组织的文化素质考试,如未参加则文化素质考试成绩为零。学考成绩不全的考生,可参加高职单招牵头院校组织的文化素质考试,也可使用现有学考成绩直接折算替代(所缺科目成绩为零)。

b.报考对口计划的考生

    须参加高职单招牵头院校组织的文化素质考试。如不参加文化素质考试则成绩为零。

(2)职业技能考试

    考试科目为专业基础考试(英语)和职业适应性测试,满分为450分,其中专业基础考试(英语)10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350分。

a.报考统考计划的考生

    具有英语学考成绩的学生,专业基础考试(英语)成绩采用学考成绩分别对应的分值进行折算替代。

    对应分值折算如下:A--90分;B--75分;C--60分;D--45分;E--30分。

    没有英语学考成绩的学生,须参加高职单招牵头院校组织的专业基础考试(英语),如未参加则专业基础考试(英语)成绩为零。

    报考统考计划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高职单招牵头院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如未参加则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为零。

b.报考对口计划的考生

    具有2021年全省相应专业类对口专业考试成绩的,可以使用对口专业考试成绩(总分390分)折算替代职业技能考试成绩(总分450分),也可参加高职单招牵头院校组织的职业技能考试(专业基础考试(英语)、职业适应性测试)。

    折算方式为:职业技能考试成绩=对口专业考试成绩×450÷390(四舍五入后保留整数)。

    没有全省相应专业类对口专业考试成绩的考生,须参加高职单招牵头院校组织的职业技能考试(专业基础考试(英语)、职业适应性测试)。如未参加则职业技能考试成绩为零。

(3)如何选择使用学考成绩折算替代和如何选择使用对口专业考试成绩折算替代

    a.报考统考计划且学考(语文、数学)成绩不全的考生,在2021年3月11日9时至3月14日17时,登录“单招平台”进行网上报考,选择考试类后,在缴费前选择是否使用学考成绩折算替代文化素质考试成绩,选择确认后不能更改。专业基础考试(英语),有学考成绩使用学考成绩折算替代,无学考成绩则考试。

    b.报考对口计划的考生,在2021年3月11日9时至3月14日17时,登录“单招平台”进行网上报考,选择考试类后,在缴费前选择是否使用对口专业考试成绩折算替代职业技能考试成绩,选择确认后不能更改。

3.疫情防控考生须知

    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考试安全平稳实施,根据目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和要求,特制定以下疫情防控须知。

(1)考生提前做好日常防护

    考生要注意科学防疫,无必要不出省,少外出;外出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不聚会,合理饮食。不接触有省外旅行居住史、境外人员接触史的人员,避免到中高风险地区。

(2)考生进入考点、考场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①请考生自备口罩等个人防护用品,进出考点、考场时均须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身份识别验证时需摘下口罩主动配合外,在考点内时段须全程佩戴口罩。 

    ②按有关要求,考生进入考点、考场时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本人考前7日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原件或复印件)、本人考前7日内“河北健康码”绿码(彩色打印版,须提前通过微信搜索“冀时办”下载“河北健康码”,坚持考前14天每日“打卡”,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和《身体健康状况监测记录表(考生)》(见附件一)。

    本人考前7日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原件或复印件)、本人考前7日内“河北健康码”绿码(彩色打印版)、《身体健康状况监测记录表(考生)》,以上材料要求考生在每场次考试时交给监考人员一份,请考生提前将相关身体健康证明材料准备充足。

    ③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或治愈未超过14天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应提前向考点如实报告,须经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等进行专业评估,综合研判是否可以参加考试。请于2021年4月3日17:00前拨打电话0311-87625150进行个人信息情况电话登记。

    ④考试当日考生应根据考点要求提前到达考点,按考点安排验证入场。考生通过检测通道进入考点时,应保持人员间隔大于1米,有序接受入场安检和体温测量(体温低于37.3℃)。只允许考生进入考点(校园),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点(校园)。考试全过程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和防疫组织安排。

    ⑤考生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等可疑症状的,应及时向工作人员报告,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综合研判是否具备参加考试条件,并按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进行处置。

    ⑥考生进入考点后,要注意保持社交距离,不扎堆、不驻留,有序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后,按考点要求有序离场。

(3)其它注意事项

    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及有关政策要求,如上述内容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单招平台”发布的信息,及时掌握测试信息,做好应试准备。

4.缺考处理


    缺考考生缺考科目按0分处理。缺考考生能否被录取请咨询招生院校或查看招生院校单招简章。


5.考试用品

    考试时考生需携带黑色字迹签字笔、2B铅笔、橡皮、直尺等考试用品。

(三)评卷

    1.评卷组成员:由联考院校选拔政治可靠、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的专家组成评卷组,实行责任制,采取封闭式流水评卷方式。

    2.评卷标准:制定科学合理的评判标准,评分结果公示,确保考试评判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七、录取


    (一)按照排序成绩进行投档。排序成绩按考生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同分考生投档排序如下;

    1.统考考生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比对职业适应性测试、专业基础、语文、数学成绩,仍相同则全部投档;

    2.对口考生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语文、数学、专业基础、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仍相同则全部投档。

    (二)具体录取规则可查阅相关院校高职单招简章。已被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和对口招生考试及录取。

    (三)4月22日14时,考生可登录“单招平台”查询一志愿录取结果;

    4月25日9时,考生可登录“单招平台”查询二志愿录取结果。

    二志愿:一志愿录取缺额时,进行二志愿征集。

    (四)实施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

    免试资格: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术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可由高职单招院校在相同或相近专业免试录取。有免试意向的考生须持有关证件向所报考的院校提出申请,具体提交免试录取材料截止时间为4月1日。

八、新生报到及入学复查


    新生入学3个月内进行复查,对违反规定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

九、其他工作要求


(一)实施高考“阳光工程”

    在高职单招工作中,严守教育部和我省招生工作规定,严格执行教育部“30个不得”招生工作禁令和招生信息“十公开”,并按照《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的要求,切实做到高职单招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二)命题

    参加命题工作的人员不得公开其命题人员或其他命题人员的身份,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有关命题工作的文件、内容或情况。凡违反者,取消其命题人员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评卷

    评卷人员不得将答卷、评卷及统分的文件、资料等带出工作场所,评卷情况不得泄露,不得私自拆看密封答卷册,不得涂改考生答卷及成绩。凡违反者,取消其评卷人员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监督检查

    监督检查组全程参与高职单招考试工作的协调、组织、实施、公示、上报和录取的全过程,监督检查各项工作,保证高职单招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十、单招简章


    2021年河北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高职单招考试十类和高职单招对口电子电工类、高职单招对口计算机类的招生计划分开编列。单招简章与计划请登录报考院校网站查询。

十一、违规处理


    考试中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工作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33号令)进行处理。违规处理有关材料随考生成绩库一起面报省教育考试院。如发生考场管理混乱、有组织作弊等重大违纪舞弊行为,除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外,相关责任人涉嫌触犯刑法等法律法规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二、特别提醒


    鉴于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形势,招生考试期间将采取防控措施,请广大考生及时登录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或各考点院校官网查看,并按要求参加招生考试活动。

十三、联系方式


(一)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

    学院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藁城区天祥大街81号

    联系电话:0311-87625150、87625151、15176907006

    咨询QQ群:30520230、467334983

    学院官方微信公众号:sjzxg_guanwei

    信工青年微信公众号:sjzxgqn

    学院网址:http://www.sjziei.edu.cn

    纪检监督电话:0311-87625046



(二)河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地址: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东风东路999号

    联系电话:0312-5991269、5097796、5996063

    官方QQ一群群号:584951395,二群群号:593265772

    咨询QQ:992200976、992200656、992200626、1069276457

    学院网址:http://www.hbsi.edu.cn

    学院招生发布微信公众号:hbrjxy,

    学院纪检监督电话:0312-5097782
 
 
(三)河北对外经贸职业学院

    学院地址:秦皇岛市北戴河新区戴河大街6号

    邮政编码:066311

    联系电话:0335-5926130

    咨询QQ群:237295560

    学院官方微信公众号:hbdwjmxy

    学院招生网址:http://www.hbiibe.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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