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九年级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中考)报名工作定于3月20日开始,至3月31日结束。考生根据本须知要求进行网上报名。现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在我市所辖县(市、区)有正式户籍、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二)无我市所辖县(市、区)学籍、但有我市所辖县(市、区)正式户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三)无我市所辖县(市、区)户籍,但有我市所辖县(市、区)学籍、拟在我市高中阶段教育学校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四)未注册高中阶段学籍的我市往届初中毕业生。
符合以上任一条件的,具备报名资格。高中阶段教育学校在校生和未完成义务教育阶段学业的考生不得报名。
二、报名资格审核
为切实保障随迁子女平等升学的权利,根据市教育局相关文件规定,进城务工人员及非本地户籍就业人员随迁子女考生,已在县(市、区)就读学校连续读满三年且注册学籍的初三应届毕业生,由法定监护人持外来务工人员及其子女户口簿、身份证、居住证和经商证明(营业执照)或劳动协议(劳动用工合同),经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后,可在县(市、区)就读学校参加报名。
所有初中毕业生报名资格由各县(市、区)教体局负责审核。
三、报名时间
报名工作将于2025年3月20日至3月31日进行,逾期不再办理。
四、报名方式
(一)具有我市初中学籍且已参加我市八年级学业水平考试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按学籍所在学校相关要求参加中考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工作。
(二)未参加我市八年级学业水平考试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统一由县(市、区)招办指定报名点采集基础信息,报名工作由各县(市、区)负责。
(三)我市所辖县(市、区)户籍往届初中毕业生报名工作由各县(市、区)负责。
五、报考要求
(一)具有我市户籍且在省外就读的初中学生,如未参加我市八年级学业水平考试,须报名参加我市八年级学业水平考试。省外相关考试成绩我市不予认可。
(二)具有我市户籍且在省内其他市就读的初中学生,中考报名时需提供由转出市招生考试部门出具的八年级学业水平考试有效成绩证明。
(三)其他非我市户籍不符合随迁子女条件的考生,原则上应到户籍所在地报考,但因特殊原因不能回户籍地报考的,只可报考职业类学校,不得报考我市普通高中。
(四)往届初中毕业生不允许报考各类普通高中、“3+4”本科。应届毕业生均可报考各类普通高中和各类中等职业学校。
六、其他
2025年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录取的原则和办法将依据市教育局有关文件执行,各学校须向考生提前告知,凡对可能出现新的政策调整而影响录取有顾虑的非我市所辖县(市、区)户籍考生,建议回户籍所在地报名。
来源:保定市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