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教育厅关于优化高中阶段招生志愿填报和录取办法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教育局、雄安新区公共服务局 , 省属职业院校: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 优化高中阶段 招生录取工作 , 落实类型教育法律地位 ,增强职业教育适应性和吸引力 , 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动优质中职学校与普通高中同批次录取
1.各市选择优质中职学校(或优质中职学校部分专业),与普通高中纳入同 一批次 , 同步填报志愿、 同步录取。
2.各市也可探索建立独立的中职学校志愿填报和录取平 台 , 实行职业学校与普通高中并行招生录取形式 , 中职学校单独填报志愿和录取。
二、将职教贯通培养模式纳入提前批次
3.鼓励各市在填报志愿和录取批次上 , 除“3+4 ”之外, 将“3+2 ”“五年 一贯制 ”贯通培养模式纳入提前批 ,按照中考分数择优录取。
三、优化招生录取信息系统,满足中职注册制招生需求
4.“ 2+2+2 ” 由招生学校提供中职企业高职招生工作领 导小组考核通过名单(附学生和家长签名同意书 , 以及放弃 报考其他学校的承诺书)后 ,考生学籍所在地招生录取系统 设置该考生为已录取 ;考生可上网查看 ,但不可另行填报和更改志愿。
在志愿填报前,学校自主招生录取(可采取笔试、面试、 技能考试、职业适应性测试等形式选拔) 的非贯通培养模式学生(参加中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按照以上办法办理。
5. 中职学校可根据各自的办学特点 、专业要求 、校企合 作、订单培养等实际情况 ,采取多次录取、集中报到等形式 办理注册制招生录取手续 。招生工作结束后 ,各中职学校将 录取的学生信息报送学籍管理部门注册学籍 ,并将符合入学 条件录取的学生(参加中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提交给学生 初中学籍所在地 ,纳入当地招生录取系统 ,其他高中阶段学校不得再录取。
四、其他工作要求
6.各地市录取填报志愿时间要协调 一致 ,便于考生填报全省层面的“3+2”“3+4”“五年 一贯制 ”项目志愿。
7.坚决反对本位主义 。各市 、县教育行政部门应为具有 招生资格的外地中职学校提供平等待遇 ,纳入本地招生管理 平台统一进行宣传 ,不得设置跨地区招生障碍 ,不得实施地 区封锁 。各初中学校应为中职学校进校开展招生宣传提供便利条件。
8.要加强与人社部门技工院校招生工作的衔接统筹 。与人社部门联系 ,将技校招生信息纳入教育系统招生录取信息系统或设置链接, 形成技能人才培养合力。
河北省教育厅
2024 年 5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