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成绩公布与复核
考生可于4月14日14时,登录“单招平台”查询考试成绩。如考生对成绩有异议,请在4月16日17时前向河北对外经贸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提出书面申请,复核结果将于4月16日向考生答复。
(四)残疾考生申请合理便利
对在2022年高考报名时已申请合理便利并审核通过的残疾考生,可在所报考试九类考试之前10个工作日,向河北对外经贸职业学院提出合理便利申请,由牵头院校确定能为考生提供的合理便利内容。(如有其他特殊情况,请考前及时与考点沟通)。
六、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
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术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可由高职单招院校在相同或相近专业免试录取。有免试意向的考生须持有关证件向所报考的院校提出申请,具体提交免试录取材料截止时间详询所报考院校。
七、投档及录取原则
(一)投档原则:平行志愿投档。
平行志愿投档按照总分从高到低依次投档,考生总分相同情况下,按如下规则进行投档:
①报考考试九类计划的考生:按职业技能考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若职业技能考试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专业基础、职业适应性测试单科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如果所有单科成绩均相同,则全部投档,由招生院校根据本校的招生简章规定录取。
②报考对口财经类计划的考生:按职业技能考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职业技能考试成绩相同的,按语、数顺序比较单科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如果所有单科成绩都相同,则全部投档,由招生院校根据本校的招生简章规定录取。
现对投档原则征求意见,如无意见,请按此原则对本大类进行修改。
(二)录取原则:由各录取院校根据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的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三)录取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八、志愿填报与录取结果查询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单招平台,点击“志愿填报”按钮,按报考时选择的考试类填报志愿,不得跨考试类填报。可在同一考试类中选报5所院校,每所院校最 多填报6个专业,服从专业调剂的须勾选“服从专业调剂”选项。
考生应认真阅读我省《高职单招报考须知》、各考试类考试实施方案、以及各单招院校的招生简章,按照规定和要求填报志愿。未通过“高职单招报考系统”报考的志愿无效。
2022年4月15日9时至17日17时。考生填报一志愿。
2022年4月21日14时,发布一志愿录取结果。
2022年4月21日14时至22日12时,考生填报二志愿。二志愿采取公布缺额、征集志愿方式进行。
2022年4月24日9时,发布二志愿录取结果。
录取结束后考生可通过“单招平台”(网址:http://hebgzdz.sjziei.com)查询录取结果。
各单招院校应及时向考生发放由校长签发的《录取通知书》。已被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含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和对口招生考试及录取。
九、新生报到及入学复查
新生入学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对违反规定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
十、其他工作要求
(一)实施高考“阳光工程”。
在单招考试工作中,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的通知》。
(二)命题
参加命题工作的人员不得公开其命题人员或其他命题人员的身份,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有关命题工作的文件、内容或情况。凡违反者,取消其命题人员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评卷
评卷人员不得将答卷、评卷及统分的文件、资料等带出工作场所,评卷情况不得泄露,不得私自拆看密封答卷册,不得涂改考生答卷及成绩。凡违反者,取消其评卷人员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纪检监察
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单招工作的协调、组织、实施、公示和上报的全过程,监督检查各项工作,保证单独招生考试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透明。
十一、联系方式
2022年河北省普通高职单招考试九类和高职单招对口财经类联考工作办公室设在河北对外经贸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
学院地址:秦皇岛市北戴河新区戴河大街6号
邮政编码:066311
联系电话:0335-5926130
考试九类信息发布群:咨询一群777358429、咨询二群943408162、咨询三群954285275
微信公众号:hbdwjmxy
学院招生网址:http://www.hbiibe.edu.cn/
纪检监督电话:0335-5926359
特别提示:关于河北省高职单招考试九类和高职单招对口财经类联考的信息都将通过河北对外经贸职业学院官网(http://www.hbiibe.edu.cn/)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2021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