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报到:新生一律凭《录取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入学时备近期小二寸免冠蓝底彩色照片6张。
二、
办理团关系:持有团员证的同学要在团员证上办理转出手续。没有团员证的团员要带县(市)的组织关系介绍信,组织关系的台头应写 “河北商贸学校团委”,转出原因项应写“到
河北商贸学校学习”。
三、
办理户口关系:石家庄市户口(指长安、桥东、桥西、新华、裕华五区)的新生不需办理户口关系。其他地市的新生自愿办理户口关系。《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和《录取通知书》上的姓名必须相符(要同音同字);《户口迁移证》上要注明出生地、籍贯、身高、血型;《户口迁移证》要求盖有“户口专用章”;《户口迁移证》必须是微机打印,不能手写;《户口迁移证》上的身份证号码必须为18位。
四、
免收学费范围:对来自农村(含县镇)的全体同学、城市中学习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收学费。
五、
发放国家助学金范围:对涉农专业全体学生、非农专业特困生及我省纳入国家燕山——太行山区连片特困地区22个县(不含县城)的农村学生,每人每年给予1500元国家助学金(初中起点新生享受两年补助,高中起点新生享受一年补助)。
六、
办理免收学费、发放国家助学金须备证件:新生须提供户口本原件、户口本首页复印件、户主页复印件、新生本人户口页复印件(已办理身份证的同学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同时提供新生的身份证号。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须提供低保证书原件。
七、
体检:新生入学时须进行体检,入学一个月内发现有癫痫、传染性疾病者作退学处理。
八、
交费:新生报到时,需按学校规定缴纳相关费用。入学前已经办理预交款手续的,入学报到时须出示交款收据。
河北商贸学校欢迎广大2014届学生来校参观报名,来校参观预约电话 武老师。
2014年秋季招生专业以及政策等情况见:
河北商贸学校招生简章